本隊簡介
一、成立源起 本局奉前臺灣省政府警政廳86.02.12(86)警人字第6938號函指示,為有效預防少年犯罪,加強少年輔導並執行婦幼安全工作,以任務編組之方式成立。 本局隨即遵照指示:
二、工作目標:
組織架構 少年警察隊:
少年輔導委員會(相關配合單位): 新北市政府為加強青少年不良行為之預防,促進少年身心之健全發展,於民國66年12月9日依據行政院臺(66)教字第10217號函核定「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成立「少年輔導委員會」,由1名幹事承辦。88年擴編為6名幹事。89年奉副縣長林萬億指示增聘督導及更改幹事之名為輔導員。103年奉市長朱立倫核准再增聘6名輔導員,106年擴編為3名督導、19名輔導員。112年7月1日「少年事件處理辦法」新制上路後擴編為6名督導、37名少輔員,並於113年調整為7名督導、36名少輔員。(少年輔導委員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