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犯罪
- 發布日期:103-07-25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認識犯罪
一、關心你的青春期子女
青春期的孩子,希望獨立,需要同學朋友的認同,也勇於冒險、尋求刺激,告訴他們,我們知道你的需求,但也希望你給自己和父母一個安全的信賴。
二、當孩子令人不安時
根據統計,青少年較嚴重的犯罪類型包括有竊盜、吸食安非他命及校園恐嚇取財案件。而孩子行為的轉變,有一定的脈絡可尋;一般的不良行為;
- 經常與一些有犯罪行為習性或不良行為朋友交往、鬼混。
- 逃學,逃家。
- 參加幫派等不良組織。
- 經常深夜仍在外遊蕩。
- 吸食強力膠。
- 吸煙、喝酒、嚼檳榔。
- 涉足妨害身心健康場所。
三、依據現行法令,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不得出入酒家、酒吧、酒館(店)、舞廳(場)、特種咖啡茶室、夜總會之舞場、妓女戶、電動玩具店、撞球店及其他有隱含賭博、色情之處所。
偷竊行為的徵兆
- 家中經常遺失金錢或物品,且明顯地看出非外人偷竊。
- 孩子經常帶回不明來路的物品,或突然擁有機車,說是撿到的或向朋友借的或替同學保管的。
- 孩子書包裏經常攜帶工具,如鐵絲、起子、刀剪。
- 孩子經常深夜出門或不歸,與朋友一起鬼鬼祟祟的,而不告訴父母
- 恐嚇行為的徵兆
- 孩子突然變的手頭很充裕,而他的錢並不是從家裡供給的。
- 孩子經常出入高消費場所或使用高級用品,非其經濟能力所能承
- 孩子經常出入電動玩具店,所花費的錢並非一般零用錢所能負擔的
吸食毒品、麻醉藥品
吸食毒品、麻醉藥品(如安非他命)時的行為變化:
- 巨大的情緒變化: 幾乎毫無理由地他會輕易發怒,或情緒化,似乎自己有很多秘密,過分堅持獨處的隱私權,且堅持別人不可進入他的房間。
- 越來越不負責任:學校功課突然變壞、不交作業、遲到、上課打瞌睡、翹課、過分經常晚回家、夜生活增加、不理會家中的規矩,常常找藉口說需要額外的零用錢,工作情況亦不正常。
- 學校功課突然變壞、不交作業、遲到、上課打瞌睡、翹課、過分經常晚回家、夜生活增加、不理會家中的規矩,常常找藉口說需要額外的零用錢,工作情況亦不正常。
- 換了新朋友,對學校或家中的一切活動失去興趣。
- 拒絕與你說話:迴避你的問題和眼光,與你為小事而衝突。
- 身體及智力明顯出問題:食慾改變、體重突然減輕、目光呆滯、頭腦不清、反應遲緩、無故發笑。
並不是具有上述的任何一點徵兆,就表示你的孩子已經開始吸毒,但如有其中一點或數點行為變化,就必須特別注意,因為如愈早發現,就愈早幫助你的孩子脫離毒品的摧殘。
父母親該怎麼辦
- 平日與孩子建立親密的關係:多花時間在孩子溝通上面,多增加與孩子之間的互相認識,讓他知道不論他有任何困難,逃避絕非辦法,你永遠都會在一旁等他提出問題、給他支持和鼓勵。
- 協助他找回自信:多鼓勵他參與正面健康的活動,和他一起尋找他的潛力,並積極參與他有興趣的事物,在他做得最好的事務上為他加油,提供他會做得更好的能力,協助他找回成就感和自信。
- 注意孩子的需要:如被注意、被接納、被關愛、被尊重、獨立自主等基本需求,如果這些基本需求在家中都可以獲得滿足,也許他就不會過份依賴由同儕團體所獲得之滿足。
- 要與孩子溝通訂立一個父母與孩子都能接受的家庭規範:除了要求孩子遵守規範外,自己也要遵守。
青少年朋友拒絕安非他命八招
勇敢的說「不」-
「我喜歡你們,但是我不想吸安!」微笑,語氣堅定。
反激將法-
「如果因為你們說我沒種,我就吸安,那我才真的是沒種」。
告知理由-
我不吸安,因為那是違法的,我不想惹麻煩」,「我是一條龍,我不想成為一條靠藥物過日子的蟲」。
告知後果-
「我是你的朋友,吸安會帶來....」。
建議做點別的-
「我們都是好朋友,我們不要吸安,我們去....」。
藉故離開現場-
「我要去打個電話,先失陪了....」。
找藉口-
「我父母親知道會很生氣,我不敢」。
破唱片法-
「我不吸、我不吸、我不吸、、、、」,堅定自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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