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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協尋中輟、失蹤、逃家未歸少年林○○,鍥而不捨,足為表率。

  • 發布日期:110-03-10
  • 發布單位:少年警察隊

時間:110年1月8日下午2時許。
地點:新北市林口區○○路○○號前。
經過:
一、 本局少年警察隊偵查員游丞達(下稱游員),於上揭時、地因深入調查尋獲中輟學生,鍥而不捨,核符忠勤事蹟如下:
(一) 游員於110年1月初,執行校園訪查勤務時,接獲新北市三重區某國中教師反映該校學生林○○近期就學狀況極不穩定中輟未上學。林生最後於109年12月29日即離家未歸,逃學、逃家在外行蹤不明,請求警方協助處理。游員接手本案後立即親自訪查林生家長,經初步查證得知林生因父母無力管教,親子之間常有口角,加上該少年生性喜愛玩樂,故經常與朋友外出廝混,不願到校上課及逃家未歸。
(二) 游員在整理所獲線索後,循線多方查訪少年行蹤、分析,遂一過濾林生相關交友狀況資料,發現林生可能居住在其朋友家依靠朋友救濟,並於林口區一帶活動。經游員追查相關聯繫及使用交通工具等資料後,鎖定林生及其朋友可能出沒地點,經埋伏、守候於110年1月8日下午2時許,終於在新北市林口區○○路○○號前順利尋獲林生。游員積極協尋中輟未歸少年,落實少年之安全維護,防止其誤入歧途,盡忠職守,鍥而不捨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