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積極協尋中輟少年劉○○,鍥而不捨,足為表率。

  • 發布日期:112-01-30
  • 發布單位:少年警察隊

時間:112年1月11日下午13時。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路口前。
一、 本局少年警察隊偵查佐陳韋綱,於上揭時、地因深入調查尋獲中輟學生,鍥而不捨,核符忠勤事蹟如下:
(一) 陳員於112年1月上旬,執行校園訪查勤務時,接獲新北市土城區某國民中學校方反映,該校學生劉○○近期就學狀況極不穩定,且常與校外不明人士外出遊蕩。劉生最後於111年11月7日離家未歸,逃學、逃家在外行蹤不明,校方請求警方協助處理。陳員接手本案後立即親自訪查劉生家長,經初步查證得知劉生因母親工作繁忙疏於管教,親子之間常有口角,加上該少年生性喜愛玩樂,故經常與朋友外出廝混,不願到校上課。
(二) 陳員在整理所獲線索後,循線多方查訪少年行蹤、分析遂一過濾劉生相關交友狀況資料,發現劉生可能居住在其朋友家依靠朋友救濟,外出均由朋友騎乘機車接送,並於土城、板橋一帶活動。經陳員追查相關聯繫及使用交通工具等資料後,鎖定劉生及其朋友可能出沒地點,經跟蹤、守候於112年1月11日下午13時,終於在新北市土城區○○路口前順利尋獲劉生。經陳員告誡劉生並導引渠正確觀念後,將其護送返校,由校方協助輔導及辦理復學,陳員積極協尋中輟少年,落實少年之安全維護,防止其誤入歧途,盡忠職守,鍥而不捨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