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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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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之類菸品全面禁止 保護民眾健康!

電子煙相關罰則
  • 發布日期:113-10-28
  • 發布單位:少年警察隊

只是轉發電子煙的圖~錢錢就這樣飛走了
沒錯【電子煙等各式類菸品 #查獲加重罰責】

⛔使用類菸品(電子煙),查獲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禁止供應類菸品,違者處1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禁止販賣、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學生在IG、FB等網路PO文類菸品都是違法行為!違者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自境外購買或攜入類菸品(境外購物平台買貨、國外攜入),重罰5萬至500萬元。
⛔製造輸入類菸品(境外購物平台轉賣=輸入業者),重罰1,000萬至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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