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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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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校園訪查鍥而不捨尋獲中輟學生謝○○足為表率。

  • 發布日期:110-03-10
  • 發布單位:少年警察隊

時間:109年10月27日上午8時許。
地點:淡水區○○街○○號前。
經過:
一、 本隊偵查佐羅卓章(下稱羅員),於上揭時、地深入關懷、追蹤,迅速尋獲中輟少年,符合忠勤事蹟如下:
(一) 羅員於執行校園訪查勤務時,經校方反映該校學生謝○○就學不正常,逃學、逃家音訊全無,請求警方協助尋找。羅員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訪查學校同儕、和謝生家人蒐集相關線索後,得知謝生可能在其淡水區友人之住處,羅員數次於謝生可能出入之所處埋伏、守候,最後於10月27日上午8時許,在淡水區○○街○○號前超商順利尋獲謝生,並帶返校復學。然謝生隔日隨即又逃學逃家。
(二) 羅員第一次尋獲謝生時,即與其建立起連絡方式,期間經羅員不斷關心勸導,並了解友人之家庭背景,同時及時將最新訊息告知家屬(阿嬤)及校方,建立起雙方連絡橋梁。然經家屬、校方及羅員極力勸導,謝生仍不願返家、返校。最後校方及家屬同意建議由調查保護官將其收容協助謝生導正其觀念,案於11月25日第三次開偵查庭時,當場收容該生。羅員工作認真的態度獲校方及家屬極度肯定及感謝。
二、羅員主動積極協尋失蹤、逃家、逃學學生,落實少年安全維護,鍥而不捨之精神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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