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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協尋中輟、失蹤、逃家未歸少年案。
- 發布日期:113-01-12
- 發布單位:少年警察隊
一、本隊偵查員王維聖執行校園訪查勤務時,接獲新北市立某國民中學校方人員反映,少年徐○○於112年12月起即未到校上學,請求警方協助處理。經與校方人員聯繫得知,徐生不喜就學,有拒學、逃學之情形,經校方多次聯繫少年本人及家長皆未獲回應,校方擔心徐生安危遂請警方協尋。
二、王員獲知上情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詢問校方人員得知徐生交友狀況尚屬單純,惟沉迷手機遊戲及網路影片,造成長期未到校學習之情形,原校方人員尚能與徐生及其家長聯繫,惟於112年12月起徐生即未到校上學,並無法與徐生一家取得聯繫,校方遂請求警方協助。王員旋分析徐○○社群軟體帳號使用情形及交友狀況得知,徐生近期常出沒於板橋區龍泉街周遭。王員遂於上記地點埋伏、守候,終於113年1月11日下午14時許順利尋獲徐生,並帶同徐生返校協助辦理復學,王員向徐生施以關懷勸導,分析利害得失,導正渠價值觀及偏差行為,徐生保證不再逃學並願意返校就讀。積極關懷,落實少年安全維護,積極主動,盡忠職守,鍥而不捨精神,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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